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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无障碍生活”堵在哪

2015-10-19 16:06:25      点击:

   一个社会可以为残疾人提供怎样的生存条件,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2012年我国颁布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改变了我国长期以来仅仅依靠政策和技术标准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而没有无障碍建设专门法规的情况。

   然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后,我国8500万残疾人的“无障碍生活”依然面临着设施老化、建设不到位、管理不健全等诸多障碍。

“无障碍”设施“没法用”

   前些年山西省太原市恒山路十里铺的一段盲道一度成为舆论热点,因其50米内有26个直角弯而被网友笑称这哪是给盲人走的,明明是给“超级玛丽”修的。而今年早些时候,一段由网友拍摄的行人避让无障碍设施的视频也在社交网络一夜走红,行人的姿态令观者啼笑皆非,也引出了社会关爱人士对残疾人生活状况的深思。

   “我没办法坐公交车,因为我不知道来的是多少路,也不知道它具体停在什么地方。”张冉是一位盲人门球运动员,同时也是一所大学的特殊教育学院的学生。她仅有特别微弱的视力,只能分辨出有物体靠近。

   而另外一位从事钢琴调律工作的盲人也表示,虽然持残疾证可以免费乘坐地铁,但对盲人而言,找到服务窗口并不容易。“它不发出声音,你不知道它在哪儿。”

   提到无障碍设施建设,多年教授聋儿的北京市东城区特殊教育学校刘老师的笑容中也夹杂着忧虑:“这几年城市建设是改进了不少,地铁、公交上都有明显的报站提示,但是我们的学生有时也会遇到报站提示关闭的情况,孩子们坐过或坐错了站就会很着急。如果有形象化的文字、图片或动画提示,他们就会更方便,也会更安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刘灿坦言,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虽取得一定成就,但还存在覆盖面不全、功能不完善,已建成设施配套性、系统性不够,管理维护不到位等问题。使用中损毁、挤占无障碍设施等情况也不同程度存在。

400多部法规缺乏“强制性”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损毁无障碍设施或者随意改变其用途。”但是,正如很多无障碍需求人士向记者描述的,即使在首善之区的北京,许多无障碍设施依然被非法占用。比如,盲道被临街摊位挡住,无障碍厕所被锁起当仓库,无障碍停车位被私家车长期占用等等。

   具了解,伴随着《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颁布实施,各部门、各地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法规和规章。《2012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则显示,2012年全国共出台了438部省、地市、县级无障碍建设与管理法规、规章;1084个市、县、区系统开展无障碍建设。

   400多部法规,为何管不好无障碍设施?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指出,条例中的条款规定多是倡议和鼓励性的,缺少切实有效的惩处措施,使这部法律对无障碍出行的保护力度打了折扣。

   全国无障碍建设专家委员会成员祝长康指出,国家应强化法规标准建设,依法进行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建立有效的技术保障体系,通过不断完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详细、具体的技术指导。同时,还要强化监督检查,通过行政手段、社会舆论监督等多种途径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规范建设和维护管理,保证无障碍设施切实发挥作用。

多部门管理“未衔接”

   有专家做过一项调查,上海市南京路无障碍设施改造非常好,但当地残疾人士却说“他们从来不到南京路去”,因为他们所在的社区根本没有无障碍设施,连门都出不了,怎么到市中心去?

   “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目前是世界上做得比较好的,主要体现在普及程度较高,‘十一五’期间全国有100个城市参与创建无障碍城市,近年又增加了信息无障碍等内容。”祝长康说,“但是,一些新建或改造的城市建筑做得很好,可与老旧的无法衔接,难以发挥效用。”

   专家所说的“不衔接”不仅有设计规划的“空白”,更有管理机制的“漏洞”。

   上海同济大学教授、交通规划室主任潘海啸曾多次呼吁,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性的工作,但现在的无障碍工作是很多部门在做,缺乏相应的配合和管理,结果就很容易导致“木桶效应”,可能某个部门的工作做得非常好,但是整体来看可能就不尽如人意。

   中国残联副主席吕世明说:“几个台阶,对于健全人不算什么,对残疾人来说就是一座大山;无障碍环境建设体现着对每一位社会成员的包容和权利的尊重,其最终目的就是让每一个人都能平等地融入社会,自尊自信地生活。”“要充分利用媒体、社会力量,让全社会都知道,无障碍环境是全社会成员都能受益的,不仅仅是为了残疾人。”祝长康说。